1、新消费者保护法增加网购30天退货内容
最近关于新的消费者保护法出台的新闻席卷互联网,据说是增加网购30天内可以后悔退货的内容
这样的一个法案肯定是会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同的,反对的我估计都是网络卖家
那么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可能是互联网的又一次洗牌,中小卖家的末日
本来淘宝网的中小卖家靠什么生存?一文中微知就说到现在的网络销售环境越来越差
现在还这样一弄,成本飞涨,中小卖家更是很难生存了,要么提高售价,要么不做了
2、网购30天后悔可退货真的能执行吗
通过网络或是电视购买的东西,拿到手之后发现“此货非彼货”怎么办?“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30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网络和电视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时,一些商家也在乘机销售一些伪劣商品,退货的时候要么商家死不认账,要么故意拖延时间
作出30日内退回商品规定当然好,但是拿什么来保证,怎么来实行?
第一,怎么来断定“此货非彼货”,由谁来鉴定?尤其是一些小商品,如果没有方便快捷的渠道,有多少购买者会去较那个真
第二,凭什么说“此货非彼货”?你消费者自己没看清楚,怪商家吗?
第三,“影响商品再次销售的不能退换”,商品来回运输,多少总有些差别,怎么算影响再次销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