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开心网事件背景介绍
2008年3月,原新浪CTO程炳皓创办的开心网(kaixin001.com)上线运营
凭借“朋友买卖”、“争车位”等新颖的互动产品和良好的口碑传播,开心网迅速得到中国白领用户的广泛青睐
2008年9月,开心网注册用户即已突破500万人,页面浏览量(PageViews)超过1亿次,成为中国最大的白领社交网站
开心网的迅速崛起引起了国内另一大社交网站巨头——千橡公司的垂涎
该公司是校内网(2009年8月更名为人人网)和猫扑网的实际拥有者
2008年9月,千橡公司提出以1亿元的价格收购开心网,被开心网团队拒绝
2008年10月14日,千橡公司利用早已高价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
除网站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也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
该网站一经推出,立即被业界成为“史上最强山寨开心网”
2009年5月,开心网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千橡互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开心网”网站名称,停用kaixin.com域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鉴于涉案双方的影响力,此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广受各界关注
被起诉后,千橡互联使用各种手段和法律程序,多次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致使此案在五个多月后才首次开庭审理
2009年10月,此案首次开庭,千橡互联方面又突然提出,其旗下的千橡开心网的网站名称和域名,已经在不久前转让给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网景名下,开心网“告错人了”
有法律方面人士指出,“千橡开心网”在千橡系内部被转来转去,其用意在于拖延案件的诉讼周期
2010年1月底,开心网正式追加千橡网景为共同被告,随后北京市二中院和北京市高院相继驳回千橡网景的管辖权异议请求。
2010年6月3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千橡请求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认定机构对开心网在2008年10月时是否知名、开心网是否是特有名称等进行鉴定,该请求被法院当庭驳回
2010年10月26日,该案正式宣判:千橡互联与千橡网景被要求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得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使用与开心人的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
并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开心人经济损失四十万元
2、千橡的模仿之死
千橡的社区模仿利用相同的名称,在微知看来这是必然的一次危险模仿
像腾讯做模仿,只是模仿除了名称以外的所有东西,这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我可以推广自己的品牌
而你利用别人的名称,打的是混淆视听的战争,一旦用户认为你这是假冒的,那你永远都蒙上了假冒的阴影
用户不是SB,你没有腾讯那样强大的引力,就不要做这样的事情
跳转到人人网更加是一个恶心+可耻+失败的决定,当然,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以前校内网的改版为人人网微知就已经放弃了登录,现在将开心网跳转到人人网,只能是丢掉了开心网的用户
所以微知认为千橡的模仿,必然将走向毁灭,不仅是假冒开心网,还有人人网也将死去……